上海拟立法强制维修保障电梯安全

发布时间:2013-04-18      新闻来源:一览电梯英才网

   

截至去年年底,上海电梯总量达15.6万余台,全市每天乘用电梯至少达6000万人次以上,不少电梯已使用15-20年以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而此前,上海已多次发生电梯安全事故。 上海将修改现行《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建立电梯强制维修制度。

今年“上海两会”期间,代表们指出,目前我国无电梯强制报废年限,不少高龄服役的电梯使用年限过长,如果产品质量本来就有瑕疵或存在设计缺陷,很可能即使通过了年检,仍会出现险情。而部分电梯维保单位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没有做到每半年对电梯进行一次自检。有的维保费用过低,维保质量形同走过场。

维护电梯运行安全,亟待建立“维修基金强制消费制度”。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实行专款专用及银行专户机制,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电梯运行、维修费用的监督检查制度。需要紧急维修的电梯,因为涉及公共安全,可由业委会从维修基金中支出费用,无需业主大会2/3表决通过。

电梯英才网上海区域总监认为人大代表这一提议通过为上海电梯行业软性监管有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上海电梯维保的市场竞争注入新的有力竞争,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又迈进了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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